管材靜液壓試驗標準之GB/T 6111-2003的解讀連載之三
作者:科標試驗機 來源:www.esmyj.com 時間:2015-9-7 9:18:02 瀏覽次數:
6.4 靜液壓試驗的加壓裝置
加壓裝置應能持續均勻地向試樣施加試驗所需的壓力,在試驗過程中,壓力偏差應保持在要求值的
+2%和-1%的范圍內。
由于壓力對試驗結果影響很大,壓力偏差應盡可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最小值。
注:當壓力較規定值稍有下降時(如由于試樣的膨脹),為保證壓力維持在規定偏差范圍內,系統應具有自
動補償壓力裝置,補充壓力到規定值。
6.5 靜液壓試驗的壓力測量裝置
能檢查試驗壓力與規定壓力的一致性,對于壓力表或類似的壓力測量裝置的測量范圍是:要求壓力
的設定值應在所用測量裝置的測量范圍內。建議用標準儀表來校準測量裝置。
6.6 溫度計或測溫裝置
用于檢查試驗溫度與規定溫度的一致性。
6.7 計時器
計時器應能記錄試樣加壓后直至試樣破壞或滲漏的時間。
往:建議使用對由干滲漏或破壞所引起的壓力變化較敏感并能自動停止計時的設備,必要時能關閉與
試樣有關的壓力循環系統
6.8 測厚儀
符合GB/T 8806-1988測量管材壁厚的要求。
注:可以采用超聲波測量儀.
6.9 管材平均外徑尺
符合GB/T 8806-1988測量管材平均外徑的要求,例如金屬卷尺。
7. 靜液壓試驗的試樣要求
7. 1尺寸
7.1.1 自由長度
當管材公稱外徑d.<315 mm時,每個試樣在兩個密封接頭之間的自由長度Lo(如圖1)應不小于試樣外徑
的三倍,但最小不得小于250 mm;當管材d>315 mm時,其最小自由長度大于等于l000 mm。
7.1.2 總長度
對于B型密封接頭,試樣總長度應保證試樣的端面在試驗過程中不與密封接頭底面發生接觸。
7.2試樣數量
除非在相關標準中有特殊規定,試驗至少應準備三個試樣。
試樣數量取決于試驗的目的(如性能試驗、內部或外部質量控制試驗)。
8 靜液壓試驗機的校準及試驗壓力計算
8.1儀器校準
溫度和壓力控制系統及用于測量溫度、壓力和計時的儀器都應與所使用的量程相一致,校準的頻率應
與使用條件相匹配。
8.2試驗壓力的計算
8.2.1 按GB/T 8806-1988的規定測定試樣自由長度部分的平均外徑和最小壁厚.
8.2.2 根據公式計算試驗壓力P,結果取三位有效數字,單位為MPa.
公式中:
d!獪y量得到的試樣平均外徑,單位為毫米(mm);
e..-測量得到的試樣自由長度部分壁厚的最小值,單位為毫米(mm);
9.試樣狀態的調節
擦除試樣表面的污潰、油潰、蠟或其他污染物以使其清潔干燥,然后選擇密封接頭與其連接起來,并
向試樣中注滿接近試驗溫度的水,水溫不能超過試驗溫度5℃。
把注滿水的試樣,放人水箱或烘箱中,在試驗溫度條件卜放置表1所規足的日引可,如果狀態調節溫
度超過100℃,應施加一定壓力,防止水蒸發。
表1試樣狀態調節時間
除非在相關標準中對有關材料有相關規定,否則,管材在生產后的15小時內不能進行試驗,生產檢驗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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